資優學生的定義

資優學生的定義

香港及世界各地均對資優生有不同的定義,以下是香港政府教育統籌委員會於一九九零年發表的《第四號報告書》對資優兒童的定義:

  1. 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;
  2. 對某一學科有特強的資質;
  3. 有獨創性思考,能夠提出創新的意見;
  4. 在繪畫、戲劇、舞蹈、音樂等視覺及表演藝術方面特具天分;
  5. 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,在推動他人完成目標方面有極高能力;
  6. 在競技、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方面有突出天分。